来源:考试1002026-03-11 17:20:12阅读数:4397
考试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核,待成绩公布后,对全部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含增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
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要求,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况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材料核查,核查合格后方可报名。现场核查时间、地点、相关材料要求如下:
现场核查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13日至3月22日(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10号窗口(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77号)。
现场核查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两个月内带二维码的参保证明、其他与报名相关的材料。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1.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报考人员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须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
(二)报考人员应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且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其他专业满5年)。
(三)已取得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增项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报考条件中的学历是指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不包括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和党校学历)。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载明的毕业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31日,其他专业毕业证书载明的毕业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12月31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年限是指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毕业证书载明的毕业时间后,实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开始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3日09:00至3月22日17:00。
(二)缴费时间:2026年3月13日09:00至3月23日17:00。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函》规定,该项考试费用均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